中文版  |   English  |   加入收藏  |   客服热线:400-0532-596
海博微信公众号
海博天猫旗舰店
新闻资讯
 首页 - 资讯

食药总局:山东省开展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录入时间:2013-12-19 16:49:29
   
   人民网12月19日电(李彦增)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信息显示,为深入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全力维护广大群众元旦春节期间饮食用药安全,近日,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全省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保障"两节"饮食用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自2013年12月16日起,至2014年1月24日止,在全省开展为期40天的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以风险隐患多发、高发的重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商品集散地、集贸市场、药品使用单位、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坚持对"地沟油"、"假劣乳制品"、"假药"三类违法犯罪"零容忍".严厉打击"黑作坊"、"黑工厂"、"黑窝点",突出打击违法犯罪,着力净化食品药品节日市场秩序,营造良好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环境。
    《方案》要求,全省各级食安办、公安、工商、质监、食药监管等部门要将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检验和深化全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收官战,认真组织实施。各级食安办加强组织协调,各级公安机关和行政监管部门加强联合执法、信息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开展"地毯式"隐患排查,对发现的涉嫌制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等食品药品犯罪线索,一律由公安机关进行核查,及时依法立案侦办;公安机关经调查发现不涉嫌犯罪的,由相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切实形成打击整治合力。对重大、疑难犯罪案件,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主动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确保打击惩处到位。
    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公安厅将组织联合工作组对各市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上一篇:食药总局:安徽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下一篇:人参"药用转食用":进入食品领域却无生产许可证

相关资讯:
食药监总局:警惕生蚝微生物感染风险 内蒙古要独立设置盟市食药监局!
深圳食药监管局:部分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物 国家食药监总局:1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食药局公布2015年上半年抽检结果:微生物不合格率占比最高 国家食药监总局:15批次保健食品抽检不合格
青岛崂山区食药监局圆满完成“两会”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食药监局:未经核实勿信饮料含肉毒杆菌
哈尔滨市食药监局开展专项检查保障冰雪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 青岛胶州市食药监局“四个加强”圆满完成权力清单梳理工作
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上商城 | 在线客服 | 联系我们
业务联系电话
   400-0532-596 0532-66087773
   0532-66087762 0532-81935169
邮箱:qdhbywg@vip.126.com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锦汇路1号A2栋
产品技术咨询
  工作日(周一至周六8:00-18:00):
  18562658263 13176865511
  其它时段:13105190021
投诉与建议:13105190021 13006536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