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  |   English  |   加入收藏  |   客服热线:400-0532-596
海博微信公众号
海博天猫旗舰店
新闻资讯
 首页 - 资讯

包装饮用水新国标出台前 浙江继续国地标并行


录入时间:2013-5-9 9:32:19
   
   5月7日晚,浙江省卫生厅、省质监局发出《关于瓶装饮用天然水地方标准有关情况的说明》。说明指出,在国家包装饮用水通用安全标准出台之前,浙江省继续按照国标地标并行、就高标准原则执行。
  5月7日晚,浙江省卫生厅、省质监局发出《关于瓶装饮用天然水地方标准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包装饮用水国家标准共有4项,都是在《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前制定的,既有食品质量标准,也有食品卫生标准。
  分别是:《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规定了饮用天然矿泉水的质量和卫生要求;《瓶装饮用纯净水》(GB17323)规定了瓶装饮用纯净水的质量要求;《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4)规定了瓶(桶)装饮用纯净水的卫生要求;《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规定了除瓶(桶)装饮用纯净水之外的其他包装饮用水的卫生要求。以上国家标准的卫生安全要求基本涵盖所有包装饮用水。
  二、在国家包装饮用水通用安全标准出台之前,我省继续按照国标地标并行、就高标准原则执行。
  依据《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在执行我省现行的《瓶装饮用天然水》地方标准(DB33/383)的基础上,重申瓶装饮用天然水生产应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是:浑浊度1NTU,总砷(As)0.01mg/L,镉(Cd)0.005mg/L,总α放射性0.5Bq/L,溴酸盐10g/L。
  三、省卫生厅、省质监局已联合行文,要求各地依法加强对瓶装饮用天然水的安全监管。
  四、省卫生厅将按照国家卫生与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加快食品地方标准的清理工作,完善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

 

上一篇:上海:“掺假羊肉”流入13家郊区火锅店 未涉及知名企业

下一篇:广州:江南市场销毁两吨山东毒姜

相关资讯:
包装饮用水中的微生物不可忽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问答
塑料食品包装或增加肥胖风险 研究:用微波炉加热塑料包装食物危害健康
澳环保组织:应加大对纳米食品包装的监管 预包装冷藏膳食广州将有地方标准
“PVC”保鲜膜不宜包装肉类 食品包装用纸版块将制订国家标准
网传干燥剂包装破损易污染食品 欧盟可生物降解食品包装或有新突破
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上商城 | 在线客服 | 联系我们
业务联系电话
   400-0532-596 0532-66087773
   0532-66087762 0532-81935169
邮箱:qdhbywg@vip.126.com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锦汇路1号A2栋
产品技术咨询
  工作日(周一至周六8:00-18:00):
  18562658263 13176865511
  其它时段:13105190021
投诉与建议:13105190021 13006536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