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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地方性豆芽食品安全标准规范将出台


录入时间:2012-10-24 8:41:17
   
   近日,辽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征求辽宁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豆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未来这一地方标准的出台,将为当地百姓餐桌再度构筑一道安全的"阀门".据悉,此征求意见的时间为一个月,新标准将非常规范。
    据介绍,本标准的部分内容为,制作豆芽的黄豆、绿豆以及水,都要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均不得检出;应无烂根、烂茎,无霉变,无肉眼可见杂质;允许少量机械损伤;应具有产品固有的豆香味,无异味;应存放在2℃-8℃,清洁卫生、通风良好、防潮防霉的保鲜库内,保质期应超过3天,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储存。
    有关人士也提醒消费者,健康的豆芽闻起来很清爽,有天然的豆香气;有"尿素"味的豆芽不能买;尽量不要选个头几乎一致的整齐豆芽,太粗太长的豆芽也不要选,有可能添加了非正常添加剂;此外,没有根须的豆芽,有可能是使用了无根剂;把豆芽掐开,放心豆芽水分含量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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