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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添加非食用物质一律吊销许可证


录入时间:2012-8-9 10:38:1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各类违法行为。凡是在餐饮服务环节故意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一律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一律没收违法所得,一律没收食品原料、相关食品和工具设备,一律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确保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追究到位。
  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及时向社会公布餐饮服务许可情况;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进行许可管理,对不能持续达到食品安全条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撤销其相关许可。通知还要求,要加快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档案,对纳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要采取增加监督检查频次、降低量化分级等级、向社会曝光等措施予以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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