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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流死亡瞒报?卫生部急回应


录入时间:2009-11-20 8:11:13
   新京报讯 (记者吴鹏)近日,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在接受采访时,质疑个别地区瞒报甲流死亡病例。昨日,卫生部紧急回应,欢迎社会监督甲流防控,并表示,瞒报、谎报、缓报疫情将追责。 
  钟南山 最反感死后不报 
  据《广州日报》昨日报道,钟南山在接受采访时说,甲流疫情防控的 
前提是公开透明,“我最反感患者死后不检测、不报告的做法。”  
  钟南山说,有个别地区为说明该地甲流防控做得好,对甲流死亡病例隐瞒不报。“现在全国报告的甲流死亡病例数,我根本不信!”他认为,这些做法“绝对会招来更严重的后果”。 
  卫生部 瞒报疫情将追责 
  昨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说,欢迎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对甲流防控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并重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甲流防控信息报告和发布。 
  邓海华强调,各地要及时、准确地发布防控工作信息。对于未依法履行甲流疫情报告和发布职责或故意隐瞒、谎报、缓报疫情信息的,将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钟南山语录 
  我本人已接种甲流疫苗,到目前还没有什么不良反应。 
  全国接种甲流疫苗的不良反应率为十万分之一到二,这是可以接受的范围。 
  我最反感重症甲流患者死亡后既不检测、也不报告的做法,这绝对会招来更严重的后果。 
  现在全国报告的甲流死亡病例数,我根本不信! 
  ———据《广州日报》 
  ■ 焦点 
  1 甲流死亡数是否存在瞒报? 
  甲流临床专家:没必要瞒报,瞒报被抓得不偿失 
  根据卫生部本月初发布的《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死亡病例报告后4小时内,应将死亡病例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卫生部应急办报告。通知要求,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应及时、规范地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直报系统中认真填报死亡病例相关信息。 
  昨日,一名工作在医院发热门诊、不愿透露姓名的甲流临床专家向本报表示,对于传染病的上报,我国有一套严格的要求,尤其是上报时间,有的疫情发生后甚至要求在两小时内上报,“对于甲流,瞒报根本没有必要。” 
  他说,出现死亡病例后,医院会第一时间通过电脑直报给中国疾控中心,“出现甲流死亡病例,并不影响任何人的工作、职称,为什么要瞒报呢?而如果因瞒报被抓,不仅自己倒霉,还得不偿失。” 
  2 甲流死亡数上报如何监管? 
  卫生部发言人:已派9个工作组到12省份现场检查督导 
  昨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说,近日,卫生部派出了9个工作组,对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湖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的甲流防控工作,特别是对重症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督导。 
  邓海华表示,卫生部欢迎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对甲流防控工作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并重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辖区内甲流防控信息报告和发布工作。 
  3 我国甲流死亡率为何低于国外? 
  卫生部专家:统计方式与国外有差别,目前已做调整 
  截至11月15日,卫生部通报,我国内地报告甲流死亡病例53例。 
  卫生部在本月初曾发出通知,改变我国之前的甲流死亡数统计方式。新方式为:凡“甲流”病毒实验室检测为阳性者;“甲流”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在一个连续的治疗过程中死亡的,无论有无基础性疾病,是否混合其他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感染,均纳入“甲流”死亡病例报告范围。 
  对我国甲流死亡率为何远低于国外,除之前统计方式不同外,卫生部甲流临床专家组副组长徐小元表示,原因可能是多样的。如我国确实在甲流防控上做出了巨大努力,这是国外无法比的,我国一直以来对甲流严防严控的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不能忽视中草药在甲流救治中的作用。 
  但对“中国人更有抵抗力”的说法,他表示,目前并无相关研究。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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