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  |   English  |   加入收藏  |   客服热线:400-0532-596
海博微信公众号
海博天猫旗舰店
微生物技术资料
文章检索
  首页 > 微生物知识->实验室建设->临床标本的保存程序

临床标本的保存程序



录入时间:2012-3-8 15:47:11 来源:食品伙伴网

临床标本的保存程序

1  目的:临床标本正确保存,以便必要是复查。

2  适用范围:微生物检验实验室的所有临床检测标本。

3  职责:

3.1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熟知并遵守本SOP,室负责人监督管理。

3.2  本SOP 的改动,可由任一使用本SOP 的工作人员提出,并报经下述人员批准签字:室负责人、科主任。

4  程序:

4.1  未检测的标本经预处理后及时置-20℃保存。

4.2 标本当天检测可置4℃保存,如当天不检测应置-20℃保存。报告发出后丢弃。

4.3  原始样本在报告发出前均需置4℃保存,不得丢弃。报告发出后保存2 天,以备查。保存2天后标本由室负责人酌情处理。

 

上一篇:临床非培养标本的采集及处理操作程序

下一篇:支原体培养检验操作程序

相关文章:
常见微生物标本分离细菌的临床意义 肠球菌属的鉴定(临床)
B群链球菌的临床意义有哪些? 非培养检测技术在曲霉菌感染中的临床应用进展
L型细菌检验的临床意义 细菌的用途与临床危害
弯曲菌属临床简介 巨细胞病毒的传播途径及检测的临床意义
临床微生物检验标本的采集和运送 临床微生物实验室试剂的质量控制
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上商城 | 在线客服 | 联系我们
业务联系电话
   400-0532-596 0532-66087773
   0532-66087762 0532-81935169
邮箱:qdhbywg@vip.126.com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锦汇路1号A2栋
产品技术咨询
  工作日(周一至周六8:00-18:00):
  18562658263 13176865511
  其它时段:13105190021
投诉与建议:13105190021 13006536294
(注:以上手机号均与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