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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术规范(1)



录入时间:2011-6-22 14:42:25 来源:互联网

 
高致病性禽流感(Highly Pathogenic Avian Influenza,HPAI),是由正粘病毒科流感病毒属A型流感病毒引起的禽类烈性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A类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为预防、控制和消灭高致病性禽流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范。
 
1.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的诊断、疫情报告、疫情处理、防治措施、控制和净化标准。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从事禽类饲养、经营和禽类产品生产、经营,以及从事动物防疫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2.诊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确认为高致病性禽流感:
有典型的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发病急、死亡率高,且能排除鸡新城疫和中毒性疾病,血清学检测阳性。
未经免疫鸡场的家禽出现H5、H7亚型禽流感血清学阳性。
在禽群中分离到H5、H7亚型禽流感病毒株或其它亚型高致病力禽流感毒株。
流行特点 鸡、火鸡、鸭、鹅、鹌鹑、雉鸡、鹧鸪、鸵鸟、鸽、孔雀等多种禽类均易感染。
传染源主要为病禽和带毒禽(包括水禽和飞禽)。病毒可长期在污染的粪便、水等环境中存活。
病毒的传播主要通过接触感染禽及其分泌物和排泄物、污染的饲料、水、蛋托(箱)、垫草、种蛋、鸡胚和精液等媒介,经呼吸道、消化道感染,也可通过气源性媒介传播。
 
3.临床症状
潜伏期从几小时到数天,最长可达21天。表现为突然死亡、高死亡率,饲料和饮水消耗量及产蛋量急剧下降,病鸡极度沉郁,头部和脸部水肿,鸡冠发绀、脚鳞出血和神经紊乱;鸭鹅等水禽有明显神经和腹泻症状,可出现角膜炎症,甚至失明。
4.病理变化 剖检病变
全身组织器官严重出血。腺胃粘液增多,刮开可见腺胃乳头出血、腺胃和肌胃之间交界处粘膜可见带状出血;消化道粘膜,特别是十二指肠广泛出血;呼吸道粘膜可见充血、出血;心冠脂肪及心内膜出血;
输卵管的中部可见乳白色分泌物或凝块;卵泡充血、出血、萎缩、破裂,有的可见"卵黄性腹膜炎"。水禽在心内膜还可见灰白色条状坏死。胰脏沿长轴常有淡黄色斑点和暗红色区域。
急性死亡病例有时未见明显病变。
病理组织学变化:主要表现为脑、皮肤及内脏器官(肝、脾、胰、肺、肾)的出血、充血和坏死。脑的病变包括坏死灶、血管周围淋巴细胞管套、神经胶质灶、血管增生和神经元性变化;胰腺和心肌组织局灶性坏死。
 
5.实验室诊断
病原鉴定:符合相应生物安全级别的,且经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省级以上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和研究机构的实验室,可开展病原鉴定工作。
 
6.样品采集
活禽样品应采集泄殖腔拭子和气管拭子;死禽样品应采集气管、脾、肺、肝、肾和脑等组织器官;小珍禽样品应采集新鲜粪便。
病原学诊断:主要包括病原分离、鉴定和毒力测定。
血清学诊断:主要包括琼脂凝胶免疫扩散试验(AGID)(不适用于水禽)、血凝抑制试验(HI)。
 
7.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患有本病或疑似本病的禽类,都应当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按农业部《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和《国家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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