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要说明
《GB 4789.18-2024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与乳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于2024.02.08发布,将于2024年8月8日实施,新标准与GB 4789.18-2010相比较,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名称、范围、设备和材料、采样、检样的处理和检验;删除了培养基和试剂;增加了样品的储存和运输及商业无菌检测乳制品。
二、对比详情
如表1所示,新旧版标准变更的内容详细列举比较。
表1 新旧标准变更内容详细对比表
变更条目 |
变更内容 |
详细解释 |
1范围 |
本标准 |
重新定义新标准适应范围。 |
2.3其他用品 |
包括酒精灯、温度计、铝箔、封口膜、记号笔、采样登记表等。 |
新增酒精灯。 |
3.1采样原则和采样方案 |
采样原则和采样方案按GB 4789.1的规定执行。采样件数n应根据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执行,每件样品的采样量不小于5倍检验单位的样品,或根据检验目的确定。以下规定了一件食品样品的采样要求。 |
对采样原则和采样方案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
3.2生乳的采样 |
4.1.1样品应充分搅拌混匀,混匀后应立即取样,用无菌采样工具分别从相同批次(此处特指单体的贮奶罐或贮奶车)中采集
4.1.2具有分隔区域的贮奶装置,应根据每个分隔区域内贮奶量的不同, |
新标准明确提出每个样品采用是独立的,不得把所有样品混匀后采样。 |
3.3液态乳制品 |
3.3.2独立包装大于1000g(mL)的液态乳制品,取相同批次的独立包装;或摇动、均匀后采样。 |
新标准明确了不同包装规格的液态乳制品,其操作方法也不同。 |
3.4.1浓缩乳制品、发酵乳、风味发酵乳 |
|
新标准明确了不同包装规格的浓缩乳制品、发酵乳、风味发酵乳,其取样操作方法的不同,同时删掉淡炼乳、加糖炼乳、调制炼乳。 |
3.4.2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 |
3.4.2.1原包装小于或等于1000g(mL)的制品:
3.4.2.2原包装大于1000g(mL)的制品:采样前应摇动或使用搅拌器搅拌,使其达到均匀后采样。对于固态制品,用无菌抹刀除去表层产品,厚度不少于5mm。将洁净、干燥的采样钻沿包装容器切口方向往下,匀速穿入底部。当采样钻到达容器底部时,将采样钻旋转180°,抽出采样钻并将采集的样品转入样品容器。 |
新标准中删除了5倍以上的检验单位数量。 |
3.5固态乳制品(干酪、再制干酪、干酪制品、乳粉、调制乳粉、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酪蛋白和酪蛋白酸盐等) |
3.5.1
3.5.2
3.5.3 |
新标准将干酪和乳粉制品的包装规格、采样标准和采样方法进行合并和统一规定。 |
3.6样品的储存和运输 |
按照GB 4789.1的规定执行。 |
新增样品储存运输的执行规定。 |
4.2乳及液态乳制品的处理 |
将检样摇匀, |
新标准中取消固体颗粒物的均质操作,改为可以称取可数;样品稀释液增加了增菌液。 |
4.3半固态乳制品 |
4.3.2使用均质袋时,无须预热稀释液,拍击混匀稀释液即可。
|
新标准中变化较大,对于炼乳,取消了需要预热45℃这一步;对于脂肪含量>20%产品,需要根据脂肪含量,按比例添加吐温。 |
4.4固态制品 |
4.4.1干酪、再制干酪、干酪制品
称取25g检样, |
旧标准中要求样品分散温度不超过40℃,新标准改为44℃~47℃。 |
4.5要求进行商业无菌检验的乳制品 |
按照GB 4789.26执行。 |
新增商业无菌检验的乳制品执行标准,旧标准没有涉及。 |
5检验 |
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相关方法进行微生物项目检验 |
新标准删除了哪些微生物应该执行某个标准,直接改为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相关方法进行微生物项目检验。 |
三、对比解读
1. 标准适用范围:重新定义为乳与乳制品的采样和检样处理;
2. 采样:将采样原则和方案规定按照GB 4789.1执行,规定每件样品的采样量不小于5倍检验单位的样品;
3. 生鲜乳采样:对于分隔区域的贮奶装置,要求“不得混合后采样”;
4. 半固态乳制品:将采样的包装规格由旧编码的“500g(mL)”改为“1000g(mL)”;
5. 新标准新增样品的储存和运输规定:按照GB 4789.1的规定执行;
6.半固态乳制品的采样方案,规定了脂肪含量超过20%的产品,适当增加吐温-80,可按照每10%的脂肪含量加1g/L计算。
7. 新版将阪崎肠杆菌改名为克罗诺杆菌,GB 4789.40;
8. 新增商业无菌检验的乳制品要求:GB 4789.26。
四、涉及与我司相关产品
新版标准中没有直接涉及培养基及试剂,只是规定检测不同微生物,需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相关方法进行微生物项目检验,以下为涉及与我司相关的培养基及货号,欢迎新老客户采购。
表2 新标准中涉及的培养基种类及货号
菌种 |
执行标准 |
培养基 |
海博生物-货号 |
大肠菌群 |
GB 4789.3-2016 |
HB0114 |
|
HB0104 |
|||
沙门氏菌 |
GB 4789.4-2024 |
HB4084 |
|
HB4086-10 |
|||
HB4198-25 |
|||
HB4093-5 |
|||
HB4105-12 |
|||
HB0109 |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GB 4789.10-2016 |
HB4119 |
|
HBPM0124-15 |
|||
HB4115 |
|||
HB8297-81 |
|||
HB8278 |
|||
霉菌和酵母 |
GB 4789.15-2016 |
马铃薯葡萄糖琼脂(PDA) |
HB0233-51 |
HB0237-2 |
|||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
GB 4789.30-2016 |
含0.6%酵母膏的胰酪胨大豆肉汤 |
HB4150-1 |
李氏菌增菌肉汤(LB1,LB2)基础 |
HB4160-500 |
||
HB4188 |
|||
双歧杆菌 |
GB 4789.34-2016 |
HB0396-1 |
|
HB0398 |
|||
乳酸菌 |
GB 4789.35-2023 |
HB0384-51 |
|
HB0384-111 |
|||
克罗诺杆菌 |
GB 4789.40-2024 |
HB0102-2 |
|
HB0177 |
|||
GS005 |
|||
GS012 |
|||
HB0115 |
注:本文属海博生物原创,未经允许不得转载。